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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繼續經營的婚姻?

一對男女走在一起,經過了多少時間的淬鍊、下了多少的決心,才鼓起勇氣進入婚姻,用自己的下半輩子作為承諾,希望可以和對方白頭偕老、永浴愛河,但是相愛容易相處難,特別是婚姻這種需要負起許多責任、承擔許多義務的關係,理論與感情經常陷入膠著,摩擦跟糾紛產生以後,對事不對人的處理會傷感情、對人不對事的處理又可能混淆是非對錯,加上彼此是最親近的枕邊人,渴望對方為了自己退讓的心情,都會讓簡單的問題變得難解。

很多時候,夫妻兩個人明明相愛,但是卻變得同床異夢,最後甚至形同陌路,都是因為婚姻裡太多得包袱沒有放下,導致夫妻二人沒有辦法做良好的、有效的溝通,結果只能放任婚姻走向破裂,從吵架變成兩人等著達成離婚協議。一對夫妻會走向離婚,不一定是發生了什麼重大事件、不一定是其中一方犯了什麼滔天大罪讓伴侶無法接受,而是單純的兩個人不曉得該怎麼繼續經營婚姻。

雖然只要夫妻兩個人達成離婚協議,找好離婚證人然後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再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可以離婚,但是在離婚以前,先到專業的徵信社做離婚諮詢,除了讓雙方擬定離婚協議的時候更能夠保障彼此的權益,也還能排解離婚問題,解開夫妻的心結跟徵結點,或許根本也不需要離婚。

 

H2: 避免離婚後的糾紛

台灣的離婚率很高,表示在台灣的夫妻只要達成離婚協議,要離婚不是件困難的事情,但是不代表離婚以後的男女就真的可以如同想像中的那樣毫無瓜葛或是不再有任何的摩擦跟糾紛會發生,有許多男女為了要趕緊離婚,離婚協議書也是草草擬定,結果離婚以後一方發現有問題,就還得要找前夫或前妻了解狀況,感覺自己權益受損還可能要打官司,造成離婚後更多的不便。

無論是什麼原因導致夫妻二人想要離婚,先到專業的徵信社做離婚諮詢,把二人的婚姻問題釐清並解決,在擬定離婚協議書的時候也會更順利,不僅如此,離婚時找離婚公證人做離婚公證,讓離婚協議書直接擁有強制執行效力,更能避免離婚以後還得為了爭權奪利或是對方不肯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雙雙再度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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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吟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