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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動結婚,恐出現婚姻犧牲品

婚姻到底是兩個人的事,還是兩個家庭的事?孩子到底是算父親的,還是母親的?夫妻結婚以後,妻子到底是婆家的人,還是娘家的人?針對這類型的問題去做市調,會發現很多人的答案都不太一樣,也會有人覺得這樣的問題太過為難,好像怎麼回答都不對。在這個跨時代的現今社會,現代開明的思維與傳統保守的思維總是不斷互相衝突,特別是在婚姻家庭的部分,萬一夫妻跟長輩觀念不同,無法理智溝通更無法互相讓的情況下,就會出現所謂的婚姻犧牲品。

婚姻犧牲品不一定是指什麼人,雖然大多數的人都會認為,如果是在觀念比較傳統的家庭裡,變成犧牲品的恐怕是媳婦,但是如果婆家一面倒要挺媳婦,犧牲品也可能變成是婆婆,如果夫妻最後因為婆媳問題離婚了,婚姻犧牲品恐怕不是老公就是孩子。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無非就是互相尊重、信任、包容跟接納,但是在台灣這個受到過去傳統倫理影響的地方,媳婦往往在婆家是外人,回了娘家也變成客人,孩子普遍跟父親姓,孫子算是替男方家傳宗接代,媳婦的權益被剝奪,甚至可能哭訴無門,於是思維比較現代的女性,很多都選擇不婚,或是婚後覺得無法忍受不平等待遇,就索性離婚。

想要結婚,卻不希望有婚姻犧牲品出現,就委託徵信社做婚前徵信,有徵信社徵信過,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再決定是否要結婚還不遲。

 

H2: 婚前就能先保障權益

在這個還受到傳統倫理觀念影響不淺的台灣,夫妻結婚往往不會只是夫妻兩個人的事,而是會因為受到長輩不斷的干涉,還有倫理道德觀念,變成是兩個家庭的事,特別是媳婦的地位可能會非常卑微渺小,這也是現代女性普遍不願意結婚或是婚後受不了不平等對待又離婚的最大原因。不願意自己當婚姻犧牲品、不願意孩子當婚姻犧牲品,就只好捨棄婚姻,自立自強。

因為現代觀念與傳統觀念的衝突,導致許多新一代女性不敢結婚,但是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還如此傳統保守,開明的家庭、開明的長輩還是很多,如果真的感到不安,與其勉強自己抱著恐懼不安結婚,不如先委託政府立案的徵信社協助婚前徵信,必要的話再跟伴侶簽訂婚前契約,事先保障自身權益,再攜手步入婚姻,也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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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吟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