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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暴力產生,就該做防患準備

家暴家庭帶來的傷害,不只是受害者身上及心靈的傷害,還有連同對婚姻的失望及目睹家暴的孩童的心靈,我們常說家暴無須容忍,民眾也該熱心檢舉家暴家庭存在,才能拯救這些受害人。現在的家暴不只是會施予毒打在配偶身上,小孩也會備受牽連,受害人有心想阻攔,也不見得次次都能完善防禦,更別說近年來,有愈來愈多小孩遭施暴的社會新聞。你說為什麼這些受害者不肯逃離,不僅是因為苦無援救管道,也很多人因各種因素無法走開婚姻,好比經濟能力不足,只能依靠施暴者的經濟來源維生,也可能是施暴人的脅迫,只要離婚會反抗就會使家人或孩子受到傷害。還有一部分是不希望事情鬧大,一旦報警處理,讓社會局介入,即便受害者有心想小事化無,政府也無法坐視不管,還想維持婚姻或原諒的一方,自然就無法順從心意來行動。即便民眾不想採取家暴離婚行動,至少可以在家暴初次發生,就做好防護措施,了解對方情緒波動的主因,或者要求對方去尋求心理醫生或課程治療,幫助改善家暴行為。如果想採取家暴離婚行動,也得蒐集家暴證據,提出告訴保衛自身安全,就讓我們徵信社率領專業團隊,協助您蒐證,幫助您提告。

 

家暴日益嚴重,民眾該謹慎提防

家暴不是容忍就有盡頭,正因為暴力沒辦法靠當事人意志來控制,只要情緒起伏一大,就容易理智斷線,尤其本身就有暴力行為的人,更容易以暴力行事,加上家暴是一個循環過程,經歷前期潛藏、暴力產生、後悔原諒等過程,一遍又一遍不斷循環,讓受害者無法逃脫。加上早期傳統家暴觀念,以及警方不願介入家務事等心態,讓家庭暴力變得日益嚴重,一次原諒二次諒解三次以無感的持續狀態下,總有一天,受害者會因心理上扭曲想法,而無法脫離施虐者。故我們才希望在初次家暴產生時,民眾就該有憂患意識,先做好準備工作,蒐集家暴證據,到醫院診所開驗傷單,到警員備案,蒐集人證、物證,並要求對方立刻改善行為,不論是到醫院接受治療,或是參與情緒控制課程,唯有如此才能在暴力發生後能有妥當的應對措施,即便是需要家暴離婚也有相關證據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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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吟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