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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免費法律諮詢,協助弱勢了解法律保護自己

傳統觀念上,婦女在婚姻問題中多屬弱勢,常為了未成年子女寧可忍氣吞聲,遭受另一半配偶言語恐嚇及家暴毆打,屢屢在離婚官司中因不懂得抗辯而被欺負,尤其是面臨家暴保護令的聲請過程繁瑣,以及子女監護權及撫養費等權益維護部分,需要專業律師協助。但卻因消息來源不夠,更不懂要找哪些律師尋求專業協助,為此徵信社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能協助婦女了解相關法律程序,以及日後該做的應對措施。在民法判決離婚中,有一條不堪同居之虐待可訴請家暴離婚,一般而言,想打家暴離婚官司得先蒐集證據,法官原則上會審查驗傷單是否當日受傷所開,有無報警,有無目擊者及家暴動機而定,如果法院認為有離婚之事由,就會判決離婚。為此家暴發生後最主要得去聲請保護令,若有證據如錄音、錄影等也該留下,身上有傷也得去驗傷,在實務審判時,法官不可光聽當事人空口說有家暴就判定提告者勝訴,所以最好的做法就是輔佐證據,以聲請保護令及驗傷單跟人證,在法庭上的攻防會較周全。就讓徵信社專業團隊協助您蒐集家暴證據,協助了解相關法律,並在法庭上捍衛權益,爭取家暴離婚的可能。

 

家暴發生請立即驗傷,以留下證據為日後著想

受他方不堪同居的虐待,指的是他方在身體上或精神上施予不適的行為,而使一方形成無法忍受的痛苦,以致不堪繼續同居,至於是否達到法律定義上虐待以致不堪同居的程度,法官必須以客觀的標準,斟酌當事人年齡、身分、地位、教育程度及其他情事,不是夫妻任一方,以個人的見解而請求。發生家暴的同時也得懂得保護自己,可申請保護令要求施暴者禁止施行暴力行為,每次的傷害發生都得去就醫治療,得有相關證明暴力的產生,如驗傷單、報警備案等方式,如果是精神虐待可用就診紀錄來當證明,唯有如此才可在法庭提出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確遭受對方不堪虐待。假若婚姻待不下去,透過判決離婚的方式,避開這無止盡的暴力對待,一次對暴力的容忍就會有無數次的暴力發生,唯有自己起身捍衛權益,他人才能伸手協助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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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吟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