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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律師及法院業務,婚前協議能快速釐清問題

在面臨眾多離婚官司中,剪不斷理還亂的家庭糾紛中,不如選擇在婚前就立好婚姻協議書,避免事後離婚因為負債、財產、孩子監護權等問題吵得沒完沒了。當然台北徵信公司也多次被問到婚前協議書要擬定什麼比較好,其實容易產生爭執的婚後財產、婚後生活費、家庭分工、特約條款等,只要彼此有分歧的內容都可以透故婚前協議書白紙黑字列下。但就以台灣人的害羞內向個性,寫婚前協議書似乎也透漏著不信任對方?婚姻的基礎是信任,既然不信任也就不必結婚,更輪不到寫協議書。的確開口跟對方要求是最困難的一部分,但為了保障自我同時也為了避免婚後為了這些話題吵架,到不如結婚前跟對方討論婚後生活,且在婚姻關係中定期修改,可以幫助維持兩人關係恆溫,至少在離婚時,雙方的狀況可以減輕律師或法院許多不必要的負擔。在歐美地區,婚前協議是一種規劃工具,有一半的婚姻是以離婚收場,因此明智之舉便是婚姻最好規劃,協議書內容只要雙方同意,且不牴觸法律就有法律效力,內容包羅萬象,像是害怕婚後通姦也能先寫好觸犯的處分,從孩子監護權到寵物監護權都可訂定。徵信社有專業團隊人才,可協助提供交寫婚前協議書,並提醒注意事項,讓民眾能為自己多份保障。

 

婚前協議條款,雙方必須得了解且書面留證

在台灣地區,協議書的內容若有違反善良風俗,或其他法律有所牴觸,便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結婚被視為永續經營的關係,假若期內容有涉及到有什麼行為則可申請離婚」或「性約束」來做為協議內容,則可能無效。台灣在婚前協議書上的規定與生效與否,較為複雜且受東方人對婚姻純潔本質的道德觀念,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必須有書面,以便日後可以作為證據。台北徵信公司得提醒,協議的雙方必須完全知道彼此財務狀況,協議的內容雙方得有責任了解,且自願簽字,若有律師陪同見證就更具公信力。台北徵信公司從多次協定婚前協議內容來看,從婚後夫妻姓氏問題、婚後住所、夫妻財產制、家務分工、家庭生活費、自由處分金、子女姓氏、對孩子監護權的行使限制到最後違反貞操義務即發生家暴事件時的精神賠償等,這些都是民眾會協議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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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吟冠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