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給元配出一口氣,但抓姦易吃上官司

夫妻間本是鶼鰈情深,但誰知一個外遇就讓彼此看清對方的醜態,夫妻間最尷尬難堪的場面莫過於抓姦吧,知道配偶偷情是一回事,親眼看到又是另一回事,把家醜攤開在世人的目光下,還得承受過多的與論壓力,雖然這都是安慰安撫,但每一次的安撫慰問都在一次揭開不忠的傷疤。抓姦主要是要掌握通姦男女超過男女友誼那層界線,且要能找到兩人發生關係的證據,包含保險套、擦拭過的衛生紙、沾有異體的床單等等,只要能檢驗出配偶的體液跟第三者的DNA就能證實通姦實情。當我們帶著一群人和警察在眾目睽睽的目光下,看著偷情男女慌亂找遮蔽物,慌張的神情,相信不少元配出了一口氣,配偶給你造成的不愉快終於找到宣洩的出口,第三者被一堆不認識的人看光,讓你心裡無限爽翻天,的確這些都能帶給我們無上無法言語的爽快,但抓姦的過程如果沒合法則可能吃上官司。徵信社聽聞其他間同業因捉姦被控告,並不易外,捉姦過程和取得證據的手法合不合法是非常重要得,只要稍微不適當,就吃上妨害秘密罪的官司,常見私闖民宅,如果沒有警方在一旁勸說開門,逕自毀壞門擅闖進入,導致被對方反咬一口。

 

婚姻約束力低,有心人士照樣出軌

如果捉姦還要說請開門、拜託開門,對方同意開門才能合法進入,那捉姦的意義在哪?捉姦就是要找衣衫不整、男女苟合的證據,才能拆穿蓋棉被純聊天的謊言,這一切都是為了取證,作為請求裁判離婚的證據,彌補一方不願易協議離婚又逍遙在外的遺憾,重點不再找回人,而是替自己將來訴請離婚無過失而預防準備。就算真的捉姦,法院也裁判通姦罪成立,但通姦罪只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輕罪,更多的實務上,是易科罰金,至於罰金是誰出的還有待商量。不過多半都是男人替小三出錢,到底這樣的通姦罪還有約束婚姻的效力存在嗎?即使有保障,但刑責上過輕的懲罰又讓誰學乖呢?甚至近年來,沸沸揚揚討論是否要通姦廢除議題,婚姻的保障比想像中還低,婚姻的約束力並未嚇阻有心人士的行為,這些都是法律應該在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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